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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一号小学内装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东一号小学内装工程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城东一号小学内装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3〕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新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东一号小学内装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东一号小学内装工程检测服务

  2、建设地点:城小一号小学内(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西侧、新都路北侧)。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102.39平方米,包括1幢行政楼、3幢教学楼、1幢综合楼和2个门卫;检测服务费约15万元。

  4、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国家、行业及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且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注:投标函中填写“合格”。

  5、工期(检测周期):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工期要求,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检测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检测报告止。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确保按招标人要求的检测时间完成检测任务提交检测或试验报告。

  6、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城东一号小学内装工程检测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智能工程建筑(含系统的性能检测、各类参数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水电、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检测等】、能效测评、消防检测等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的检测服务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及相关手续的备案。

  如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范围内部分检测内容的相关检测资质和检测条件的,中标后须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并出具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委托检测前须经招标人审核认可),但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对所委托单位提供的成果文件负连带责任,结算时按投标人中标费率予以结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具体检测内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调整检测内容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专业配备齐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检测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和检测需要配备。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注: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经开城投集团网(/),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11 日15 时00 分(北京时间,余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以银行汇票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新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盐城城东支行,帐号:402030100100082473)。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经开城投集团网(/)发布。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新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B座12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1940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栋南楼五楼(东电梯进)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705105648

  2023年9月22日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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