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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路北、峨眉山路西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盐城经汇置业有限公司的岷江路北、峨眉山路西地块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服务进行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岷江路北、峨眉山路西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2、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以北,峨眉山路以西。

  3、项目规模:用地面积为35716平方米,合53.57亩。总建筑面积约53985.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61304.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904.62平方米,地下建筑建筑面积约4080.79平方米;地上包含4栋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49549.36平方米,门卫约74.20平方米,配电房约178.02平方米,开闭所约103.04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设计服务费约65.12 万元。

  4、招标范围和设计内容:

  4.1 设计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岷江路北、峨眉山路西地块项目建设涉及到的主体及专项等所有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项目初步设计、设计技术咨询、编制项目概算书、编制发包人需求书、项目设备清单参数(如有)等服务。

  4.2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试桩)、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及评审(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光伏、雨水回用)、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装配式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海绵城市建设、景观绿化设计、围墙、大门、视频监控(安防)设计、智能门禁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室内装饰装修、标识标牌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初步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4.3全过程后续服务:最终成果能体现建设单位对项目的要求及设计意图,并能通过相关审查。设计单位应配合发包人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审查,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编制工作,提供设计技术咨询,配合后期施工图设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初步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如设计阶段出现重大方案调整,设计人自行考虑风险,结算时不另外增加费用。

  5、设计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内容,并提交成果文件报主管部门审批。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成果送审、对接和修改)。

  7、质量目标:设计成果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除设计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备。

  4、投标人业绩要求:/。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6.3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6.4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设计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投诉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3118COM云顶集团网站/zbcg/zbxx/,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余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转)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经汇置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帐号:32050173900100001625)。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转)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3118COM云顶集团网站/zbcg/zbxx/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经汇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2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5—816916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961956526

  附件一:岷江路北、峨眉山路西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招标文件

  附件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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